律师名:刘婷慧
执业律所: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14403201611965308
执业年限:10年
个人简介:专业背景
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,自2016年起于深圳正式执业,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。目前已入选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律师库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、尽责的法律服务。
执业领域与经验
长期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业务,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案件,曾为多家上市企业、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熟悉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。
在刑事辩护领域亦具有实践经验,曾代理运输毒品、经济犯罪等类型案件,通过深入剖析案情、精准把握辩点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刑期减让,并在部分案件中推动指控罪名由重罪向轻罪变更,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服务特点
坚持“专业专注、务实高效”的执业理念,注重个案细节与法律关系梳理,善于在复杂案件中构建清晰有效的应诉策略。始终以当事人诉求为核心,致力于通过诉讼、协商等多种方式实现客户权益最大化。
执业信念
法律不仅是条款,更是维护公平的工具。愿以专业与真诚,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有力支持,助力化解风险,保障合法权益。
服务地区:广东深圳
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7层04-06
擅长领域:公司法律顾问、合同纠纷、劳动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刑事案件
教育背景:公司法律顾问、合同纠纷、劳动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刑事案件
担任的职务: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律师
部分成功案例展示:
案例一:
案例一:劳动争议仲裁胜诉案例|企业经营调整合法解约,仲裁委驳回违法解除赔偿请求
一、案情简介
委托人系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,因受市场环境与疫情影响,公司经营亏损、规模缩减,撤销原钣金部并并入生产二部,原钣金部生产经理岗位客观不复存在。公司就岗位调整、劳动合同解除与补偿事宜与员工多次协商,后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,并已支付部分款项。
员工随即申请劳动仲裁,提出三项诉求:
1.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9500元;
2.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25172元;
3.要求公司承担律师费5000元,合计主张金额超13万元。
二、代理思路与核心策略
1.固定客观解约依据:提交厂房退租、设备转让、审计报告等证据,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法定解除情形;
2.还原协商一致事实:整理微信聊天记录、沟通录音、转账凭证等,证实双方就解除与补偿达成口头一致,不存在违法解除;
3.精准抗辩年休假:针对未休年假天数与计算周期依法核减,否定不合理诉求;
4.依法核算补偿金额:以员工平均工资为基数,结合已付款项重新计算应补金额,压降企业成本。
三、裁判结果
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代理律师全部核心观点:
1.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109500元,认定为合法解除,仅支持经济补偿;
2.未休年休假工资从25172元核减至9302.68元;
3.律师费按胜诉比例调整为2969.58元;
4.最终公司仅需支付合计60100.9元,为委托人减少近70%损失。
四、案件亮点与价值
1.经营调整类解约胜诉:明确企业因业务调整、部门撤销构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,合法解约无需支付2N赔偿金;
2.口头协商一致被采信:以录音、聊天、转账形成完整证据链,确认口头解除协议合法有效;
3.大额诉求精准压降:13万+诉求最终核减至6万余元,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;
4.可复制实操经验:为企业组织架构调整、部门合并、岗位撤销等场景下合规解约、协商补偿、风险防控提供典型参考。
案例二:
案例二:劳动仲裁全胜案例|员工高额索赔全驳回,企业用工合规完胜
一、案情简介
委托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入职,2025年1月以“拖欠工资、未签劳动合同、未付绩效/提成”为由提起劳动仲裁,提出六大项高额诉求:1.2024.12.1–2025.1.9工资(当庭撤回)2.绩效工资5500元3.提成工资17988.76元4.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15471.53元5.2021.8.12–2024.8.6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58992.85元6.律师费15000元合计索赔金额近60万元。
二、争议焦点与代理思路
1.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-员工主张2021.8.12–2024.8.6未续签,索赔约45.9万元。抗辩要点:合同到期满一年未续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不再支持二倍工资,且已过仲裁时效。2.绩效工资5500元-员工称公司恶意低分考评。抗辩要点:有员工签字确认的绩效表、工资条,考核流程完整、发放有据,不存在克扣。3.提成工资17988.76元-员工主张订单已回款应发提成。-抗辩要点:提成以全款回款为支付条件,案涉订单未回款完毕;员工无有效证据证明提成标准与达成条件。4.被迫解除经济补偿11.5万+律师费1.5万-员工以“拖欠工资”主张被迫离职。-抗辩要点:公司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被迫解除理由不成立,补偿与律师费均不应支持。
三、裁判结果(全胜)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:1.驳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458992.85元2.驳回绩效工资5500元3.驳回提成工资17988.76元4.驳回被迫解除经济补偿115471.53元5.驳回律师费15000元6.仅准予员工当庭撤回工资诉求最终裁决:驳回员工全部核心诉求,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赔偿/补偿。
四、案件亮点与宣传价值1.近60万索赔全驳回,完胜结果,为企业避免巨额损失。2.无固定期限合同认定关键胜诉,明确“合同到期满一年未续签→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→不再支持二倍工资”,为同类企业提供时效与合规口径。3.绩效/提成精细化抗辩以签字工资条、考核表、回款条件完整举证,确立“无证据则不支持”的裁判规则。4.被迫解除不成立典型案例不存在拖欠工资→被迫解除不成立→无需支付N/2N补偿,极具参考意义。
案例三:
案例三:民间借贷胜诉案例|精准剥离夫妻共同债务,为当事人免除56万元还款责任
一、案情简介
原告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,将四被告一并诉至法院,诉请四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6万元及利息,涉案金额大、被告人数多,当事人面临巨额债务风险。
刘婷慧律师接受其中两被告委托,作为二人唯一代理律师全程参与诉讼。
二、争议焦点
1.陈在借条“日期下方签字”,是否属于借款人/共同债务人?
2.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刘的夫妻共同债务,应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?
3.原告提交的流水与借条能否形成完整借贷关系证据链?
三、代理策略与核心抗辩
1.身份定性抗辩陈仅在借条落款日期下方签字,无借款人意思表示,应认定为见证人,不承担还款责任。
2.夫妻共同债务剥离刘未在借条签字、未事后追认,借款金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,原告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/经营,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。
3.证据链瑕疵抗辩原告转账流水发生在2016—2017年,借条出具于2019年,时间跨度大、无关联性备注,不足以证明案涉借款已实际足额交付。
四、裁判结果
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刘婷慧律师代理意见,作出如下判决:
1.陈某、刘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;
2.56万元借款本息由陈某某、攸县某公司单独承担;
3.案件诉讼费用由其他被告负担。
五、案件亮点与宣传价值
1.全案完胜,免除56万元巨额债务直接帮当事人甩掉大额连带还款责任,法律效果、经济效果双优。
2.民间借贷经典胜诉明确“落款下方签字≠借款人”“大额债务无追认≠夫妻共债”裁判规则,可复制性强。
3.复杂案件极简胜诉多被告、多年前流水、新旧借条叠加,仍以证据规则+法律定性实现精准脱责。
4.跨域代理能力律师在深圳,成功代理湖南本地法院民间借贷案件,全国办案、专业高效。